广电加强对国内视频管控,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接下来要动用的方法,真是让人惊呆了。
新浪科技报道称,国家广电总局5月18日会见了视频人员,并提出了相关计划细节,广电总局建议视频在6月10日前签署国资入股意向文件。
报道中提到,广电总局建议优酷土豆和Syn旗下的PPLive等网络视频公司在6月10日之前签署引入国资入股的意向文件。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对于这一举措,钛媒体送出了一篇《假如国资必须入股视频行业,视频还能怎么玩?》的文章,其中强调:
国资出资金额占视频股权比例1%~10%,按市场估值,且拥有公司董事名额,并拥有在试听内容的生产、投资、合作的表决权、审查权、以及主管内容高管任命的表决权。
读完就可以发现,这句话的重点在于“内容”,这样就不由地引发了猜想,也就是说看似国资“特殊管理股”入股视频行业看似是资本层面的动作,但最终还是落脚到了内容监管上。总局和网信办已经胜任了文化内容监管的角色,为什么还要采取资本入股的方式呢?
国资“特殊管理股”不同于“一股一票”,那它特殊在哪里?
其实早在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曾提出要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今年4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宣部等多部门《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下称《规定》)明确提出:“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经批准可开展试点。”
特殊管理股的设计有两种,一种是具有较多的投票权。例如,特殊管理股的投票权相当于一般股票的5票甚至更多,确保国家在持有股份很低的情况下仍然保持掌控力;
一种是具有一票否决权,即规定特殊管理股可在国有股权占比很低时依然享有一票否决权。也就是说,即便在国资出资金额只占视频股权比例1%~10%的情况下,国资一旦入股,对于未来的内容生产方向将掌握“生死予夺”的大权。
另外,除了内容上的绝对否决权,国资还拥有主管内容高管任命的表决权,即人事安排的权利,看似没那么重要,实则好比选定春晚总导演,春晚总导演的价值观、审美观完全决定了春晚内容是姓赵还是姓李、姓王、姓陈。
特殊管理股制度类似于金股制度,金股制度诞生于英国,最早出现在英国政府进行国企改制过程中,主要用于公共事业类公司。其后意大利、法国等都在企业改制中先后实行。
但从实践案例来看,这一制度一般运用于、保险、电信、发电、石化等行业,而且一般运用于事关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情况,一般不涉及文娱行业。不过,这次国资“特殊管理股”入股视频行业,显然政府是把视频行业提升到了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高度,这里面的利害关系也就不言而喻了。
对于国资来说,文娱产业是一块揩油的肥肉吗?
除了拥有对内容的生杀大权,国资入股显然还会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而在享有收益权方面,特殊管理股就不享有特殊性了,按照比例享有相对权益。有人说,“视频平台能有多贵,有多赚钱?相比于其他的行业。”,犯不着上这里来揩油。但事实上,近年来,在所有行业当中,文娱产业已经成为所有行业中ROI(投资回报率)最高的TOP3了。比如钢铁行业十倍二十倍的ROI算正常,但文娱产业的ROI都是五十倍起。
而相比于传统视频,显然,近来短视频领域更加受人瞩目,进入了创业的风口期,正在经历爆发性成长,拥有更大的增长空间,那么为什么国资“特殊管理股”入股不涉及短视频领域呢?有短视频领域从业者说“短视频不好监管,因为团队太多,自媒体属性太强”,另外因为短视频还处于生长期,虽然头部内容已经冒头,但是整体格局未定,显然国资也找不到落脚点。
而这并不表示未来国资不会采取资本的方式加强对短视频领域的监管,毕竟前不久,papi酱的视频内容才被广电下架整改。未来,如果一旦短视频领域的格局初定,那么其他方式的国资进入想必也是“指日可待”了。
这是又一场公私合营吗?
国资“特殊管理股”入股视频行业,让人不由想起五十年代的公私合营政策。稍懂点历史的人都能明白这其中的“玩儿法”:以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名义,政府购买少量民营企业的股份,实质是为了往企业里派驻一批军人出身、不懂经营的大老粗政客。
看起来国家并非强买强卖,而是采用赎买的办法把资本家的资产作价入股,资本家拿定息,如果本人愿意也可以参与企业管理,但面对有官方背景的“股东”们,资本家的心情恐怕也是如鲠在喉。
《中国商业百年史1911-2016》曾经生动描述了当时的“盛况”:一时间,敲锣打鼓、张灯结彩庆祝公私合营挂牌的热闹场面随处可见,但是,将家族几代人辛苦积攒的产业交给政府并不容易,许多企业家白天强颜欢笑,晚上抱头痛哭。
一位研究宏观经济的学者在采访中对娱乐资本论表示:“如果此次国资入股消息成真,就是变相的新时代公私合营做法,表明中国经济和文化政策正试图急剧左转,与市场化道路背道而驰。”
但在娱乐资本论看来,将“特殊管理股”跟公私合营进行类比还是有点言过其实。一方面,它只面对内容产业,尤其是视频行业,另一方面,至少在股权比例上,当前传言中的1%到10%,也远远没到当年公私合营的程度,与国外一些“金股”的做法更为类似。
而且根据今天媒体求证的消息,目前政策并没有强调“必须入股”,相关运作方式仍在讨论阶段,并未形成正式的文件。娱乐资本论认为,在舆论唱衰前,也许我们首先应该考虑一下这一政策的可操作性:
首先,国资出资金额占视频股权比例的1-10%。几家视频业巨头市值都在千亿级别,1%的股权也得花10个亿来买。小娱相信央广、湖南电视台这些国企还是足够财大气粗的,然而视频接受动辄10亿的“特殊管理股”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还得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
其次,像腾讯视频这样归属于腾讯旗下而非独立运营的视频,“特殊管理股”制度一时难以实现,如果要走国资入股的道路,腾讯需要为腾讯视频单独成立公司。
再次,在权利范围方面,“国家队”的权利包括视听内容的生产、投资、合作的表决权、审查权,这其实相当于拥有了内容生产的“生杀大权”,谁来出任“股东”必然引发诸方猜测和议论:找一个完全不懂互联网业务的高层来兼任可能说不过去,毕竟如今早不是公私合营的年代;而在广电系统内寻找合适的人选空降也并非易事,毕竟目前越来越多的体制内管理者正在向体制外流动。
不难看出,由于特殊管理股的实施比较复杂,牵涉到多方利益,即使全面推进也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所以对视频从业者来说,这一政策并非悬在头顶的利剑。当然,如果以上问题统统得到解决,也许曾经的视频取代电视台的设想将成为一个笑话,《识汝不识丁》、《袋斜街十号》等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剧还是趁早播了吧。
而对广大观众来讲,显然不仅需要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也需要米未传媒,灿星,暴走,关八。此次的政策如果真的出炉,是否真会影响到亿万观众的精神文化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