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消息,六小龄童起诉蓝港网游侵犯肖像权一案一审被驳回后,六小龄童选择上诉,再次强调认为自己被侵权的理由。
因为“孙悟空”形象进了网络游戏,六小龄童起诉蓝港侵犯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的最新进展。此案二审6日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双方仍然各持己见、针锋相对。
左图为网络游戏《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形象,右图为演员六小龄童的孙悟空扮相
六小龄童发现蓝港在其推出的网络游戏“西游记”的官方及游戏中,使用了自己在1987年版电视连续剧《西游记》中所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并将游戏对外销售、牟利,认为这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使用自己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0万元。遭到一审法院驳回后,六小龄童上诉,再次强调认为自己被侵权的理由。
代理律师岳运生:央视版的《西游记》已经伴随了几代人的成长,上诉人扮演的孙悟空受到了广大关注的认可和好评,上诉人的艺名“六小龄童”更是为大家所熟知。到现在为止,提到孙悟空,相信没有人不会想到六小龄童,看到央视版的孙悟空,公众就自然会联想到六小龄童,上诉人扮演的孙悟空已经跟上诉人划上了等号,具备唯一的对应关系。
蓝港一方表示,他们是根据西游记原著,创作的游戏中孙悟空形象,与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完全不同,而且强调艺术角色形象与演员肖像是不能划等号的。